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5-10-19 |
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方应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按顺序装订成册. (3)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配置填写,字体书写必须工整清楚,易于辨认,文义明白准确.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如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4)招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
8、投标文件的装袋、密封、递交 (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①投标书密封袋内装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资料为4(1)所包括的内容.封口处应有投标方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单位名称,并注明 投标书 字样. ②资格证明文件袋内装资格证明文件一式两份,资料为4(2)所包括的内容.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单位名称等,并注明 资格证明文件 字样. ③开标时,投标商必经提供4(2)中所规定的资格证明原件. (2)如果投标方未按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3)投标文件必须在2008年12月17日下午2:30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4)在2008年12月17日下午2:30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收.
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0日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
10、投标保证金 (1)投标商可以以足额现金(每个品目15000元)打包方式(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于开标前10分钟到我中心综合部交缴投标保证金, 也可以转帐形式支付;
以转帐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写明所投标的的文号及品目(如KZC08询字200号品目二),同时必须保证该笔保证金在08年12月16日下午5时前进入我中心帐户(收款人全称:南康市招标投标中心,帐号:36001174150052500463,开户行:南康市建行蓉城分理处).投标方中标后,①以足额现金打包方式递交的保证金当场拆封(如发现有欺诈行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三年内不准其参与本中心组织的投标活动;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将由第二排序人替代)并转为履约保证金;
②以转帐形式支付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待产品验收合格后5工作日内(凭我中心开出的正式收款凭证)无息退还回中标方;
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①以足额现金打包方式递交的当场退还;
②以转帐形式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工作日内(凭我中心开出的正式收款凭证)退还投标人的原帐户(投标人必须提供准确的收款人全称、帐号及开户行名称). (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中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方撤回其投标书. ②中标方不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履行义务的.
11、开标 (1)招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并请评标小组成员、委托方代表及有关人员参加. (2)投标方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4)在开标时,将公布投标方的投标品目、总价、交货时间、地点,并做好唱标记录. (5)必须有三家以上(含三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开标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