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5-10-22 |
请于2017年12月19日上午9:00到宁波市总工会(百丈东路2388号)九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网上报名时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通知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特此通知. 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