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5-10-31

(四)结合本职工作自学.专业技术人才结合本专业职务和相关业务发展需要,采取自选、自修,创新学习方式进行的个性化继续教育培训.

(五)充分利用网络、卫星传输和广播电视等现代远程教育手段组织培训学习,特别是向库区专业技术人才进行远程继续教育培训.

(六)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或出国进修、学习考察等.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方式 市交委在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重庆市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成立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实施进度,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委属各单位具体落实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和专业科目培训.

(二)制度建设

1、实行证书登记制度和统计制度.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对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专项继续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记载、统计和管理.并将有关统计报表及时报送市人事局.

2、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要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包括专项继续教育活动在内的各类继续教育,保障专业技术人才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积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为20学时.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3、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要重视培训结果的使用,把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业务考核和职称评定的参考,并与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和评功评奖有效地结合起来.对因故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者未达到培训要求的要及时补训;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学习的,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暂缓职称资格评审申报、职业资格注册登记.

4、建立评估检查制度.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质量管理办法和工作规范,正确指导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的开展和培训机构的教学工作,对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并纳入年度评比内容.

(三)服务体系建设

1、搭建服务平台.以重庆市交通干校和交通系统的培训中心为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的服务平台,积极为交通行业继续教育供需双方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和政策环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培训大纲,建立相关的教材库和师资库.

2、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协调和整合本市交通院校、交通学术社团和交通企业的培训资源,面向行业提供高效、优质、规范的继续教育培训服务,创新校企合作培训交通专业技术人才模式,在培育优势专业、打造特色专业、开发紧缺专业方面强化学科基础建设.

3、建立信息化网络.依托交通行业办公信息网、重庆继续教育网等网络资源,为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活动提供服务.开展相关信息发布与共享、数据统计与查询、在线学习与交流等活动.

(四)经费保障 各交通企事业单位应根据交通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交通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交科教发〔2004〕762号)、财政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要求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足额提取并使用职工继续教育经费.市交委设立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项继续教育活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 负责承办交通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的培训机构,面向交通行业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应根据市财政局和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向参训者收取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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