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5-11-13 |
为入驻企业或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入学、配偶随迁、居留落户、健康医疗等服务.
(二)招才引智 1.Ⅰ类人才的支持. (1)创新创业资助.经评审,创业人才(实际投入资金不低于200万元),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项目资助;
全职创新人才给予不超过150万的项目资助;
兼职创新人才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报酬的10%,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资助.其中上述资助的40%由用人单位发放给人才. (2)生活津贴及租房补贴.根据实际在园时间,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10000元的生活津贴,提供免费公寓或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租房补贴. (3)购房补贴.创业和全职创新人才在威海市主城区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50万元的购房补贴. 2.Ⅱ类人才的支持. (1)创新创业资助.经评审,创业人才(实际投入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给予不超过150万元的项目资助;
全职创新人才给予不超过80万元项目资助;
兼职创新人才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报酬的10%,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项目资助.其中上述资助的40%由用人单位发放给人才. (2)生活津贴及租房补贴.根据实际在园时间,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的生活津贴,提供免费公寓或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 (3)购房补贴.创业和全职创新人才在威海市主城区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 3.Ⅲ类人才的支持 (1)创新创业资助.经评审,创业人才(实际投入资金不低于50万元),给予不超过80万元的项目资助;
全职创新人才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项目资助;
兼职创新人才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报酬的10%,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项目资助.其中上述资助的40%由用人单位发放给人才. (2)生活津贴及租房补贴.根据实际在园时间,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提供免费公寓或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的租房补贴. (3)购房补贴.创业和全职创新人才在威海市主城区首次购房自住的,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 4.引进的创业和全职创新人才为博士、硕士,经认定,三年内给予博士和硕士每人每月5000元、2000元的生活津贴. 5.对柔性引进(每年累计在园时间不少于30天)的工程师、设计师等海外高层次专家,经认定,根据实际在园时间,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提供免费公寓或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的租房补贴. 6.加大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力度.在我区申报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 、 万人计划 的高层次人才,在享受国家、省、市政策扶持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人才及用人单位各50万元补助资金.入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高层次人才,在享受省、市政策扶持的基础上,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给予80万元补助资金;
产业创新类领军人才全职工作的给予人才20万、用人单位60万元补助资金;
产业创新类领军人才兼职工作的给予人才20万元、用人单位40万元补助资金. 7.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具有合法资质的社团组织、人力资源公司、引才工作站等中介机构,为各中心成功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视情况给予奖励资金.引进 千人计划 、 万人计划 等高层次人才,全职工作或创业的,每有1人奖励2万元;
兼职工作的,每有1人奖励1万元.引进博士在中心全职工作或创办企业,项目有实质性进展的,每有1人奖励1万元.引荐并成功申报入选省 一事一议 、 千人计划 、 万人计划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 外专双百计划 等重点人才工程的,分别给予30万元、30万元、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8.加大创业补贴落实力度.对于毕业五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驻威高校在校大学生等,符合文件规定的可享受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和免息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