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5-11-18
唐山师范学院文件 校字[2018] 10号 唐山师范学院 选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为健全人才选聘机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依法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应聘的硕士研究生,一般要求本、硕所学专业一致或者相近,原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专接本除外),特殊岗位需要的按照招聘条件执行;

应聘的博士和高级专家对原始学历和所学专业的一致性不做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规定日期.

(二)岗位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规定时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和服务期内的公务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应聘人员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ts.lss.gov.cn)、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 通过唐山师范学院人事招聘系统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提交个人简介,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科研情况、获奖、学业成绩单、学籍表等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在等待毕业证、学位证发放期间需在选聘规定时间内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核

1、学校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2、学校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岗位需求、符合度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的审核意见需经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或处务会研究;

3、学校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审核情况汇报,确定应聘考核人选.

(四)考核方式及成绩确定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选聘考核程序.

1、应聘教学岗位人员的考核,采取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业务考核重点考核教师业务技能,分为试讲、答辩、技能展示等环节;

面试考核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业务考核、面试考核分数所占比例为7:3.

2、应聘行政教辅及辅导员岗位人员的考核,采取业务考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业务考核以笔试为主,主要考核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或实践操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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