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5-12-03 |
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项目所获创新创业学分,情节严重者按《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学分:
(一)未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可的项目、成果等.
(二)非法出版物刊登的文章或作品.
(三)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 第十三条 建议学生在第七学期结束前,修满创新创业第二课堂学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2017级学生开始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创新创业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表 模块 项目类 等级或内容 分值 认定依据 备注 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类竞赛 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类 国家级A类一等奖 3.0 获奖证书或者获奖文件 负责人计满分,其他团队成员获得相应学分的50%(不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0.1-0.4则取0;
0.5-0.9则取0.5). 学生竞赛等级参见《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试行办法(试行)》(浙财东[56]号) 国家级A类
二、三等奖 2.5 国家级A类优秀奖及其他奖 2.0 国家级B类一等奖 2.5 国家级B类
二、三等奖 2.0 国家级B类优秀奖及其他奖 1.5 省级A类一等奖 2.0 省级A类
二、三等奖 1.5 省级A类优秀奖及其他奖 1.0 省级B类一等奖 1.5 省级B类
二、三等奖 1.0 省级B类优秀奖及其他奖 0.9 市级一等奖 1.5 市级
二、三等奖 1.0 市级优秀奖及其他奖 0.8 院级一等奖 0.8 院级
二、三等奖 0.5 院级优秀奖及其他奖 0.2 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未获奖 0.5 参赛作品或证明材料 报名未参赛不计分 参加国家级B类学科竞赛未获奖 0.4 参加省级A类学科竞赛未获奖 0.4 参加省级B类学科竞赛未获奖 0.3 参加市级学科竞赛未获奖 0.2 参加院级学科竞赛未获奖 0.1 科研训练 学生科研项目 院级学生科研优秀项目
2 立项和结题文件 负责人计满分,其他团队成员获得相应学分的50%.(不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0.1-0.4则取0;
0.5-0.9则取0.5) 院级学生科研一般项目 1.5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 立项和结题文件 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 2.5 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 学术研究成果 科研成果 SCI、EI、SSCI、ISTP、ISSHP 等检索
3 期刊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二级期刊上发表3000字以上学术论文
2 在其他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3000字以上学术论文
1 翻译作品(含文学创作及专业类著作)
1 作品原件及复印件 每1万字计1学分,最高不超过3学分. 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文学报刊发表1000-5000字的文学作品
2 作品原件及复印件 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文学报刊发表5000字以上的文学作品 2.5 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美术(含摄影)或设计作品
2 美术或设计作品在省级以上展览中选用 1.5 参与国家级教师纵向课题,且排名在前三
3 原始申报书(排名包括主持人) 参与国家级教师纵向课题,且排名在
四、五2.5 参与省级教师纵向课题,且排名在前三
2 参与省级教师纵向课题,且排名在
四、五1.5 参与教师专著撰写
3 全书正式出版、版权页上署名(或 前言 、 后记 中参与编写的说明) 参与教师编著、译著、编写
2 知识产权 发明专利
3 提供专利授权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实用新型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