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6-01-02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文件 厦翔教〔2019〕73号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翔安区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区直属学校、区教师进修学校: 《翔安区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已经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翔安区教育局 2019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翔安区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文件精神,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19〕11号),现就做好2019年翔安区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小学毕业

(一)毕业考试 小学语文、数学毕业考试和英语毕业考查时间安排在6月15日进行;

毕业考试和考查由各片区中心小学或区直属学校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的命题要求参照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有关《厦门市2019年小学毕业考试命题指导意见》执行.

(二)毕业 各小学根据《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对毕业班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后确认毕业资格.

(三)体检 各小学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体检工作,按规定填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和《厦门市学生体格检查表》,列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学校招生时一律不得组织或变组织任何形式的笔试. 2.坚持就近划片原则.翔安区户籍学生,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定对应中学就近入学;

非翔安区户籍学生,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二)招生对象 1.本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在本区小学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外籍等应届毕业学生;

3.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4.在本市公办小学就读,符合在翔安区升学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 1.各小学组织学生报名时间为5月30日、31日.各小学向所在中心小学办理集体报名时间为6月3日至4日.各中心小学、区直属校向翔安区教育局报送相关材料时间为6月6日前. 2.具有翔安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区升学的(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到片区中心小学、直属校报名,由翔安区教育局按其户口确定相应的片区.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已在区外就读小学报名的,须填写《翔安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申请表》,交验户口簿,缴交小学在校生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材料. 3.在本市公办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在翔安区升学条件的,应于6月6日前向现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翔安区小学毕业生跨片区升学申请表》,报翔安区教育局核准. 4.确因购置房产家庭住址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造成生活基础改变,需要跨片区升学的,必须向现就读的小学提出申请并填写《翔安区小学毕业生跨片区升学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父亲(母亲)单位证明;

房产证;

户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经施教区中学、接收中学审核(审核人要在复印件上签字以示负责)同意,由接收中学统一编造花名册,于6月6日前报送翔安区教育局审批,逾期不予受理.各中学片外生招生方案应于5月30日前报翔安区教育局备案. 5.根据厦委〔1999〕078号文、厦委办发〔2006〕39号文件和厦委组〔2017〕115号以及我市人才管理相关规定,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升学,应于5月24日前将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送交翔安区教育局. 6.符合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和监护人同意,由所在中心小学、区直属学校审核,统一编造名册,报翔安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方准予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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