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6-01-02 |
(五)非本市户籍学生升入我市初中,毕业后如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
(2)在厦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三年.2022年三项条件要满四年,2023年三项条件要满五年,自2024年起三项条件要满六年.
(六)全区的初中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进行.各中学、小学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毕业考试和初中招生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与监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严肃考风考纪,严肃招生纪律.翔安区教育部门将会同区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
(一)本《意见》由翔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1.2019年翔安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表 2.2019年翔安区户籍初中招生片区划分一览表 3.2019年翔安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招生片 区划分一览表 4.翔安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申请表 5.翔安区小学毕业生跨片区升学申请表 6.翔安区小学毕业生政策性升学申请表 附件1 2019年翔安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表 日期 工作要点5月1日至5月31日1.印发《翔安区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2.召开翔安区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会议. 3.各中学、中心小学传达、部署今年小学毕业考试工作. 4.新店中学、大嶝中学特长班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校准并对外公布(5月6日前). 5.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升学,于5月24日前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材. 6.各小学组织学生报名(5月30日、31日). 6月1日至6月30日1.各小学向所属中心小学办理集体报名,编造毕业班学生名册(6月3日、4日). 2.办理非本区户籍、本区户籍考生回原校报名、考试审批手续(6月4日前). 3.各接受跨片生中学报送《翔安区小学毕业生跨片区升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等材料(6月4日前). 4.各中心小学、区直属校向翔安区教育局办理集体报名(6月6日前). 5.新店中学、大嶝中学等特长班报名(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6.市属学校特长班向岛外招生报名(详见相关学校招生简单). 7.新店中学、大嶝中学等特长班能力测试(6月10日前). 8.新店中学、大嶝中学等特长班录取名单公示,并报市、区教育局审批(6月10日). 9.小学语文、数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班英语考查(6月15日). 10.组织评卷、登分造册(6月17日―18日). 11.各中心小学、区直属学校将毕业成绩录入《小学毕业考试报名表》,同时编造小学毕业学生信息表(书面及电子稿于6月20日前报送教育科). 12.各校编拟初中新生预录取方案(6月20日―22日). 13.教育局复核、审批各校新生预录取方案(6月24日―29日). 7月上旬 1.召开区初中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