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6-01-04 |
二、投资对象 本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由乙方根据投资者的委托进行投资,主要投向于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经乙方审核并批准的仅投资于上述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其他非银金融机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种类 投资比例 现金 0%-100%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0%-100%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因市场的重大变化导致投资比例暂时超出上述区间,乙方将尽合理努力,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尽快使投资比例恢复至约定区间.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根据约定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产品.
三、理财产品费用、收益分析与测算 1.理财资金所承担的相关费用 本期理财产品所承担的相关费用有托管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产品到期后需优先扣除相关法律规定的税费以及相关费用,再分配本金和收益. 对理财本金所产生的理财收益,乙方暂不代扣代缴税.但若依照国家法律要求或税务机关的行政命令要求缴纳收益所得税,乙方有义务代扣代缴投资者承担的税费,乙方所代缴税费将从理财产品收益中扣除. 2.预期年化收益率(风险提示:测算利率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投资者购买本期理财产品后若持有到期或持有至乙方确定的提前终止日时,在扣除托管费等相关费用后,获得预期到期年化收益率为4.3%;
若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4.3%,则超出部分收益作为乙方管理费. 3.测算依据 本期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依据目前拟投资金融资产收益率行情测算,由乙方专业经营团队在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优化配置品种和比例,尽可能提高本期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预期年化收益率=理财资产收益率-托管费率-管理费率 4.情景分析 某投资者投资1000万元理财产品,产品正常运作到期,存续天数119天,扣除相关费用后,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为4.3%,每单位(10000元/单位)参考净收益:10000*4.3%/365*119=140.19元,投资者理财收益为:1000*140.19元=140,190.00元. (上述示例采用预期数据计算并不代表投资者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 5.理财资金支付 (1)本期理财产品到期后一次性兑付理财本金及收益,理财资金到账日为理财产品到期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2)如果乙方提前或延期终止本期理财产品,乙方将在实际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投资者约定账户.
6 .特别说明 (1)本期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理财产品在理财到期日或实际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兑付. (2)本期理财产品宣告成立之日起,将对理财资金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进行管理和运作,理财资金不另计存款利息.在理财产品成立之前交存于乙方的理财本金,在认购期间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产品到期日至资金到账日的还本清算期内不另计收益和利息.理财协议书终止后由乙方进行最终清算,并按约定支付应付款项. (3)理财产品到期时,如果因市场极端情况或相关的法律、政策变动,导致资产无法支付投资者兑付申请,乙方有权暂停投资者的兑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