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6-01-21 |
(4)中标人如果不按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
(5)谈判代理服务费不在谈判报价中单列,包含在谈判总价中,由中标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市汶河支行 开户名称: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108-0209-0910-0123-170 4.4评委评标费暂定500元/人,不在谈判报价中单列,包含在谈判总价中,由采购人支付(按实结算,不提供发票).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1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6、采购文件构成 6.1 采购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6.2 谈判的最小单位是包.项目需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服务不得部分响应;
已经分包的,应当以包为单位响应. 6.3 采购文件如果要求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
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 7.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7.2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和修改. 7.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4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 扬州市中心血站网 公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7.5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采购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8、采购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货币和编制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通知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8.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供应商应使用人民币报价. 8.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9、响应文件构成 9.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报价一览表、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方案、培训计划、售后服务承诺及维修保养方案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