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6-01-21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及泰州市姜堰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政策解答的相关口径执行.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姜堰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八)聘用审批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填写《姜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用期为3年,3年内不予办理调往区外的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未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姜堰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者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招聘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

电话: 0523―8886941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23―88866108(区委组织部) 监督

电话: 0523―88869216(区纪委、监察局) 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 中国・姜堰 www.jys.gov.cn(网站导航/本区机关部门网/姜堰区人社局/通知公告) 中共泰州市姜堰区委组织部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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