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6-01-25 |
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12、响应文件的密封、装订与标志 12.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电子光盘分开密封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2.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 12.3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提交至代理机构,凡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递交响应文件以后,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要求,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修改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 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 和 谈判时启封 字样. 14.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要求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谈判时间 谈判时间:2017年8月15日下午2:00
16、谈判程序 16.1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活动.谈判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单位、供应商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16.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谈判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响应. 16.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谈判,其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 16.4谈判小组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16.5如谈判过程中出现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谈判小组根据有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