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6-02-08
广州油制气厂煤气缓冲罐及净化工段部分管体残留危险废物(HW08类)处理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 穗发改城备[2014]62号 批准,广州市城实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广州油制气厂煤气缓冲罐及净化工段部分管体残留危险废物(HW08类)处理工程(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广州油制气厂煤气缓冲罐及净化工段部分管体残留危险废物(HW08类)处理工程(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城实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

电话:020-8761661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

电话:020-

83492175、83492176

三、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0000平方米.本次处理遗留废物及危险废物(HW08)类约2000吨.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歧山路183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对广州油制气厂地块煤气缓冲罐及净化工段部分管体残留危险废物进行处理,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符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并通过业主主持相关单位的联合验收.具体工作内容为处理广州原油制气厂遗留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工程量清单涵盖的内容.

3、预计发包价:人民币8543114.53元.

八、服务周期: 取得中标通知书后15天后完成招标清单里所有HW08危废的处理工作(包括不限于现场的清理、收集、打包、外运和处理工作).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广东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类别及投标单位各类年处理总量须满足以下条件: (1)含有HW08类不少于5500吨;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

一、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 2017年12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

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指定的报名窗口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按顺序装订成册,打印总目录,一式两份;

3、报名前必须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

三、若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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