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6-02-18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学校在职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应聘其它单位管理岗位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必须是校本部职员或校机关、直属单位管理岗位的专技人员. 2.辅导员应聘机关、直属(附属)单位及本单位其它行政管理岗位的,必须符合辅导员岗位最低工作年限要求,并经所在学院及主管部门(学工部或研工部)审批同意. 3.其他具体岗位招聘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个人对照岗位信息和招聘条件,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填报《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校内竞聘上岗意向表》(一式两份,应聘单位和人事处各提交一份). 2.用人单位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单位招聘工作. 3.各单位招聘工作小组对选报本单位志愿的人员进行考核.一是结合平时的考核,通过听取意见,了解竞聘者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情况.二是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论水平、工作思路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分讲述和答辩两部分.讲述内容包括个人情况简介、工作情况和工作思路.答辩是回答招聘小组提问.讲述10分钟,答辩10分钟.招聘小组根据竞聘者的考核情况评定成绩(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30分、工作思路40分、答辩30分)并排出名次. 4.用人单位根据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本单位张榜公示(或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通知应聘人员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人员调配审批表》(附件3),经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审核. 5.学校审定各单位拟聘名单,公布招聘结果. 6.时间安排:2月27日-28日,个人应聘申报;

3月1日-5日,用人单位考核;

3月6日-8日,用人单位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3月9日-10日,学校审定,公布招聘结果.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按照岗位职责、招聘计划数、层次和质量的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选聘优秀人才. 2.校内应聘人员应聘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本岗位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应聘到新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交接,并到人事处办理人事异动手续,迅速到岗. 联系人:程敏,电话,027-67861165,办公室:行政楼人事处(人才办)109室.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管理岗位面向校内招聘计划 2.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校内竞聘上岗意向表 华中师范大学人员调配审批表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管理岗位面向校内招聘计划 单位及联系方式 所需专业 招聘要求及说明 计划数 单位名称:学校办公室 负责人:吴敬东 办公

电话:027-67868032 Email:[email protected] 文学、新闻学等相关专业 1.基本要求见通知;

2.业绩及奖励等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新媒体运用能力,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3.外语水平:六级;

4.中共党员;

5.秘书岗职责:起草学校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

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等.

1 思政、教育类学科等相关专业 1.基本要求见通知;

2.业绩及奖励等要求:具有相当的文字功底,思政专业或大教育学科背景,具有一定的综合协调能力,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3.中共党员;

4.综治维稳岗职责:负责学校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维稳信息的报送.

1 单位名称:党委组织部(党校) 负责人:骆军 办公

电话:027-67867139 Email: [email protected] 不限,文史类学科优先 1.基本要求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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