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6-02-18 |
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注:凡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执行网上报名携带报名回执码到代理处购买文件.
2、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招标方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4)资质证明材料副本;
(5)本地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外地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备案证书》) (6)网上报名回执码.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XX 受理区当面递交.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XX月XX日13:30(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XX月XX日13: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 XX 开标室. 十
一、招标人:大连市公安局 十
二、招标代理机构: 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春都园7-1号,沈铁.龙畔锦城 邮编:
116021 开户银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 帐号:
1298013821037619 联系人: 王双双、夏程程
电话:(0411)82299090-8012 传真:(0411)8229937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3号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HGL20170920
2 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公安局
3 投标保证金额:投标人应提交110000元人民币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支票;
(2)电汇;
(3)汇票;
(4)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或(5)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在2017年月日16:00前到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09:0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
1298013821037619 ( 无论保证金采用什么形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注: (1)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2万元的,不施行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返还. (2)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返还业务时,必须同时向我司返还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针对该项目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如未提供的,投标人必须向我公司开具等额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3)以到帐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必须明确保证金所属项目名称及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