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03-01 |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为无锡市老年人托养中心托养对象提供生活照料服务.
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T29353-2012)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 《无锡市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试行)》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质量要求
1、落实护理措施100%;
2、护理合格率≥90%;
3、Ⅰ度褥疮发生率低于5%,Ⅱ褥疮发生率为0(发生严重低蛋白血症、全身高度浮肿、癌症晚期、恶液质等患者除外),并尽可能提供防护措施;
4、护理记录合格率≥95%;
5、消毒隔离率100%;
6、区域环境卫生合格率≥95%;
7、入托人员及家属对护理服务满意率≥90%;
8、夜间护理质量合格率≥90%;
9、操作技能合格率≥90%;
10、护理安全率100%.
(二)安全要求
1、评估老人不安全因素,制定意外事故的预防方案,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
2、对易发生坠床、座椅意外的老人,应正确使用床栏、座椅加保护带等保护器具.
3、对入院老人中发现患有传染病的老人要迅速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4、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不良事件的安全分析要在72小时内完成,并将情况传达到每位员工.
5、中标方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数量:无锡市老年人托养中心目前开放6个楼层(2个半护理区,4个全护理区),入托对象为失能、失智老人,护理级别为一级、二级.预计合同期内入住老人达180名,不新开护理区. 按行业标准配备护理员:护理员(不含管理人员)与入托老人的配备不能低于1:4,每层设楼层护理班长1名.(半护理区两个楼层设组长一名,全护理区每个楼层一名)男性护理员不得低于护理员总数的20%;
行政管理人员设护理负责人1名、质量总监1名.
2、实施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锡兴路199―3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服务标准
1、介助(半护理)老人护理 (1)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柜内外、门窗、地面及墙壁清洁等无积灰.室内应无蝇、无蚊、无鼠、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保持老人服装干净得体,并定期换洗,春、秋、冬季每周一次,夏季经常换洗,并妥善协助保管好老人的衣物. (3)早晨协助老人漱口、洗脸、洗手.晚上协助老人洗脸、洗手、洗脚、洗会阴部. (4)协助老人整理床铺、翻晒被褥. (5)每10天换洗一次被罩、床单、枕巾(必要时随时换洗)、保持床铺清洁. (6)协助老人洗澡每周至少一次.夏季气候炎热时,协助老人每周两次洗澡,并为老人每日擦席. (7)协助老人洗头、理发、剃须、修剪指(趾)甲. (8)毛巾、洗漱盆应每周清洗,便器每周消毒1次. (9)在老人有需求时,搀扶行走不便的老人上厕所排便,防止摔伤. (10)做好老人居室和公共场所的消毒灭菌工作. (11)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视情况调整护理方案. (12)每2小时巡视老人房间,按时做好记录.夜间老人房间有声响,应立即前往查看. (13)有新入住老人,护理员、组长、管理老师必须到场检查、相互介绍、填写老人交接单.请假老人返院及时通知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