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2016-03-12
关于2018年消费者诉讼维权审判工作及保障意见 制定情况的介绍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长期以来,上海法院消费纠纷审判工作始终得到各位新闻界人士的热忱关心和鼎力相助,向新闻界的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向各位介绍一下全市审判工作情况,以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为全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 加快国际消费城市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保障意见》)制定情况,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消费者诉讼维权案件的整体情况 2018年,上海法院准确把握功能定位,依法高效审理消费纠纷案件,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诚实守信者合法权益,弘扬契约精神,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市场交易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8年全市法院审结消费纠纷案件19711件,与上年的21137件相比略有减少.其中,食品药品纠纷数量相对平稳,近三年诉讼案件分别审结了562件、645件、512件,食品包装标识不规范、进口食品未经检验检疫等问题较为突出.网购消费纠纷增长明显,近年来该类案件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2016年为612件,2017年跃升至1053件,而2018年受理1127件.近年来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持续增强,居民消费呈现出以满足量为主向追求量和质并重的转变,旅游、文化等高品质服务消费需求迅速增长,旅游合同纠纷不断增长,近三年数量分别为672件、751件、850件. 审判中,重点从如下方面做好消费者维权司法保护工作:

1、严格适用法律法规,严厉制裁不诚信经营行为.一些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商品专业知识不足,特别是在产品信息不对称的科技产品、保健品、新资源食品等领域,故意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针对这些置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而不顾的背法弃约行为,上海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的退一赔

三、退一赔十等惩罚性赔偿制度,从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的角度,严厉制裁经营者的恶意欺诈行为,倒逼经营者提升产品质量、规范服务行为.

2、关注消费发展趋势,积极引领消费新模式良性发展.各类新类型的消费模式,在发展中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法院审判工作带来挑战.为稳妥处理新类型案件,上海法院不断加强前瞻性调查研究,上铁、嘉定、静安、杨浦等法院就食品安全、共享消费、网约车、网购合同等问题开展课题研究.

3、加强类案研究,统一裁判标准.树立裁判标准,强调和坚持精品战略,力求尽可能多地推出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的精品案例、精品文书、示范庭审.发挥"司法精品"对行业规范及社会治理的引领价值,增进公众对司法的认知和信赖,提升司法公信力.高院编辑发布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的统计分析,一中院与复旦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疑难问题研讨会,上铁法院探索制定了涉食品安全民商事案件审理指引,积极为适法统一工作添砖加瓦.

4、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彰显司法能动性.通过向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推动行业标准制定,促进行业自律,规范消费市场又好又快发展.2018年,上海法院共向相关管理部门和机构发送司法建议7份,如虹口区法院向某大型超市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禁止"三无"食品进入超市;

闵行区法院向某商业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促销前确保商品标注的原价真实合法,诚信经营,得到积极回应.另外,一中院等法院还积极通过审判白皮书的形式,促进消费环境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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