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6-03-12 |
5、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妥善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降低维权成本,全市法院不断推进消费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建设.如闵行区法院与区消保委、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办建立汽车消费类纠纷调处联动协作机制,将法院裁判的权威性、消保委调解的灵活性、汽车专业办专家意见的专业性结合,加强对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嘉定区法院将调解贯穿于消费纠纷审判的全过程,注重加强与消保委、消协、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的工作对接,依托"消费者权益纠纷巡回审判点",形成合力妥善化解消费者权益纠纷.
6、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公平诚信营商环境.在去年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高院发布2017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当时20余家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二中院召开消费典型案例发布会,发布8个金融消费纠纷典型案例.三中院判决的一起进口食品网购案件,通过上观新闻网、光明网等广泛宣传,起到较好的宣传效果.
二、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的制定情况 近日,高院制定下发了《保障意见》,现就相关情况向媒体朋友简要通报相关情况.
1、制定的背景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全面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力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加快国际消费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就开展八个专项行动,加快国际消费城市建设作出工作部署. 上海高院制定相应的《保障意见》,是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服务保障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加快国际消费城市建设的有效举措.通过制定落实《保障意见》,期望建立和完善符合上海国际大都市地位、国际消费城市形象的现代消费维权司法保障体系,提升消费维权司法保障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为消费者以及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平等司法保护,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让经营守信者处处受益,让经营失信者严受惩戒,推动形成更加健康有序、稳定可期、充满活力的法治化消费市场环境.
2、《保障意见》的主要内容 首先,《保障意见》就消费纠纷审判工作提出总体要求.《保障意见》明确了消费纠纷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处理原则,确保审判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乘势而进.《保障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消费纠纷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依法保护、价值引导、协同处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消费纠纷审判职能作用,既依法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防止消费者过度维权,依法保护经营守信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消费市场交易环境,为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消费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其次,《保障意见》针对几类重点案件提出明确的审判要求.结合上海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工作重点,以及上海法院的审判实际,就食药、网络购物、跨境消费、健康消费、高端品牌消费、旅游消费、文化消费、公益诉讼等八大类纠纷,《保障意见》要求根据案件类型特点,稳妥处理好相关案件,最大程度地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营者提高产品和服务品质,满足消费提质升级需求. 再次,《保障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审判配套工作措施.要求全市法院准确把握消费领域的新趋势,针对新业态、新模式,做好前瞻应对.要求全市法院科学调配审判资源,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