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6-03-15 |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五条 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和谐发展,且学有所长,使学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体魄心理,兴趣特长等方面都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第二十六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大力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改进教学方法,探索考试改革办法,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鼓励和支持教师加强教育理论、教学业务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加强教改研究工作,积极引进教改成果,大力推广本校教改经验.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注意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十七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在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的前提下,学校有教材选用、课程设置自主权. 第二十八条 加强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认真抓好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五章 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注册资金为**万元(其中国有资产**元). 学校经费来源:
(一)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
1、出资者:金额: (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须具体写明出资者或出资人及出资数额,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及出资金额)
(二)政府资助;
(如有,需写明具体资助项目及金额.)
(三)学费(或其他合法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条 学校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一条 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三十二条 学校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学校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三十六条 学校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对民办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规章制度 第三十七条 学校基本制度有:
(一)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含保险保障规定);
(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含招生规定);
(三)教师管理制度(含聘任、考核规定);
(四)学生管理制度(含毕、结业,学籍制度);
(五)财务管理制度(含收退费制度);
(六)其他规章制度.
第七章 终止 第三十八条 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一)筹建期超过三年;
(二)连续两年未招生;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四)根据章程规定停止办学;
(五)其他事由. ?第三十九条 学校终止前,须按章程规定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办学.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四十条 学校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终止,并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审批机关予以销毁,同时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