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6-03-18 |
(七)培训机构章程.(应符合《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的要求)
(八)联合办学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及律师见证书.
(九)所提交资料真实性及筹办期间不得招生的承诺书.
(十)教育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 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
(二)审查、评估
(三)批复
8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9 费用情况 不收费
10 办理结果状态 该事项可以在县社会服务中心窗口全部办结
11 办理部门名称 博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12 办理地点、邮编 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516100
13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14 联系电话 0752-6286704
15 网上表格下载 http://www.boluo.gov.cn/jyj/xzzx/list2.shtml
16 网上办理情况 受理
17 备注 筹办期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的应重新申报.
二、申请正式开办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正式设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2 项目类别及编号 批准类
3 项目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4 办理对象及范围 已批准筹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和个人
5 应提交的材料
(一)博罗县教育局筹设批准书.
(二)《博罗县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申办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申办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举办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拟任培训机构负责人学历、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开办风险保证金,培训中心不低于5万元、培训学校不低于10万元的存款凭证(原件,存期到办学终止).
(六)办学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办学场地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有效期不低于二年);
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
符合批复的设计规划和技术参数的场所的实景图片;
购置设施设备清单(总值不低于10万元).
(七)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八)培训机构章程.(应符合《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的要求).
(九)聘任教师、工作人员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十)联合办学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及律师见证书. (十一)培训机构应提交以下承诺书:不得聘请公办学校教师任教、培训中心不得招收住宿生的承诺书;
不得开设分支机构的承诺书;
五年内不得变卖、转让相关股权和资产的承诺书;
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十二)教育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 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
(二)审查、评估
(三)批准、发证
7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8 费用情况 不收费
9 办理结果状态 该事项可以在县社会服务中心窗口全部办结
10 办理部门名称 博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11 办理地点、邮编 博罗县行政服务中心????????516100
12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13 联系电话 0752-6286704
14 网上表格下载 http://www.boluo.gov.cn/jyj/xzzx/list2.shtml
15 网上办理情况 受理
1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