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6-03-18

(七)培训机构章程.(应符合《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的要求)

(八)联合办学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及律师见证书.

(九)所提交资料真实性及筹办期间不得招生的承诺书.

(十)教育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 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

(二)审查、评估

(三)批复

8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9 费用情况 不收费

10 办理结果状态 该事项可以在县社会服务中心窗口全部办结

11 办理部门名称 博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12 办理地点、邮编 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516100

13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14 联系电话 0752-6286704

15 网上表格下载 http://www.boluo.gov.cn/jyj/xzzx/list2.shtml

16 网上办理情况 受理

邮箱:[email protected]

17 备注 筹办期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的应重新申报.

二、申请正式开办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正式设立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2 项目类别及编号 批准类

3 项目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4 办理对象及范围 已批准筹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和个人

5 应提交的材料

(一)博罗县教育局筹设批准书.

(二)《博罗县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申办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申办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举办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四)拟任培训机构负责人学历、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开办风险保证金,培训中心不低于5万元、培训学校不低于10万元的存款凭证(原件,存期到办学终止).

(六)办学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办学场地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有效期不低于二年);

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

符合批复的设计规划和技术参数的场所的实景图片;

购置设施设备清单(总值不低于10万元).

(七)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八)培训机构章程.(应符合《广东省社会力量举办中等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的要求).

(九)聘任教师、工作人员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十)联合办学的应提交联合办学协议及律师见证书. (十一)培训机构应提交以下承诺书:不得聘请公办学校教师任教、培训中心不得招收住宿生的承诺书;

不得开设分支机构的承诺书;

五年内不得变卖、转让相关股权和资产的承诺书;

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十二)教育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 办理程序

(一)申请、受理

(二)审查、评估

(三)批准、发证

7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8 费用情况 不收费

9 办理结果状态 该事项可以在县社会服务中心窗口全部办结

10 办理部门名称 博罗县教育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11 办理地点、邮编 博罗县行政服务中心????????516100

12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13 联系电话 0752-6286704

14 网上表格下载 http://www.boluo.gov.cn/jyj/xzzx/list2.shtml

15 网上办理情况 受理

邮箱:[email protected]

1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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