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6-03-19 |
一、送教对象 全市开展送教上门的送教对象为无法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少年儿童,主要包括: 1.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
2.多重残疾儿童少年;
3.因病休学的残疾儿童少年;
4.因入学较晚,超出学龄,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
5.因参加体育、艺术等专业训练,未完成义务教育学习任务的残疾儿童少年.
二、服务原则 1.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开展、免费教育的原则.侧重残疾儿童身体、心理康复和残疾儿童少年的潜能开发,提高其感知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2.采取直接服务和间接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为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上门康复教育的同时,做好家长培训工作. 3.采取个别送教和社区集体送教方式相结合的原则.个别送教对象为居住在乡村或集镇的残疾儿童少年;
社区送教对象为定点社区内残疾儿童少年.
三、送教内容 主要包括残疾儿童身体康复、心理康复、潜能开发、认知能力、语言能力、运动协调能力、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培养训练等. 1.送教育 (1)学科类知识;
(2)送教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选备的教材内容;
(3)通过网上学校开设网上课程;
(4)运用家庭资源及其他本土资源进行认知教学、生活自理训练. 2.送康复 (1)感知、运动、语言等缺陷领域的补偿;
(2)运用特奥运动项目进行训练;
(3)指导医生与教师共同对残疾儿童进行入户体检、康复指导、康复评估;
对家长进行保健知识和专业康复指导. 3.送艺术 加强残疾儿童的文化服务,保障残疾人文化权益,挖掘所送教学生的艺术潜能,为残疾学生参与各种文化艺术活动提供帮助,用艺术展现残疾儿童的自信、坚毅. 4.送技能 根据残疾学生的实际情况,帮助其掌握1-2门技能,以摆脱依赖他人的经济困境,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奉献社会的能力. 5.送温暖 切实了解残疾学生家庭存在的困难,发动社会爱心人士、企业、组织、个人为其送上温暖与关怀,树立他们对生活的信心.
四、工作步骤 1.确定送教上门对象.由县(区、市)卫生、残联、教育部门和特殊教育学校共同确定区域内需要进行送教上门工作对象,建立学籍档案,纳入当地特殊教育学校学籍管理. 2.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根据送教上门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残疾类别,评估、分析学生发展的优势和弱势,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康复计划和个别化教育方案,取得家长的认可后,供康复团队使用,并与家长共同执行. 3.开展送教上门.按照既定方案实施"一对一"、"多对一"等方式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教学生与教家长并举,同时作好送教上门记录. 4.建立送教上门工作档案.实行一生一档,对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教学过程、方案调整、训练记录等资料列入档案,并妥善保管. 5.进行送教上门绩效考核.建立绩效评估和奖惩制度,由县(区、市)送教上门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服务对象家长意见、教师送教记录和学生成长情况,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和奖惩.考核内容为:教师送教工作质量、学校送教工作质量、家长及特殊儿童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