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6-03-26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服装行业年度十大供应商"推荐活动是中国服装协会主办的一项评优推荐活动,旨在为中国服装行业推荐优秀的供应商,整合行业资源,加强服装行业的上下游联动,促进服装行业上下游企业的共同发展,提升中国服装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第二条 "中国服装行业年度十大供应商"的审定和推荐,将在广泛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之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力求把最具代表性的供应商推荐给服装企业,为中国服装行业的提升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条 "中国服装行业年度十大供应商"推荐活动每年举办一次.每年的"中国服装行业十大供应商"原则上在服装行业上下游十个不同的细分行业产生,若某细分行业无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则该细分行业在此次推荐活动中的参与企业可为缺省. 第四条 此项活动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
第二章 参与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 "中国服装行业年度十大供应商"推荐活动的参与对象包括服装行业上下游各类相关企业,具体如下:
1、面辅料等原材料供应商.
2、生产制造设备供应商.
3、软件信息化等相关技术服务提供商.
4、物流配送、贸易、销售平台等服务提供商.
5、教育、培训、咨询服务提供商.
6、终端销售辅助设备提供商.
7、其他服装行业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 第六条"中国服装行业年度十大供应商"推荐活动的参与企业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第七条 参与企业必须是所在行业和领域的佼佼者,具体表现如下:
1、在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口碑.
2、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覆盖率.
3、产品质量过硬,近两年内没有产生过质量事故.
4、产品有一定的技术含量,代表着所在行业的先进水平.
5、企业经营业绩良好,近两年内无亏损.
6、商标明细在业内无纠纷. 第八条 参与企业必须是自愿参加本次活动,认同主办方的评审规则,如实填报相关资料,并自愿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九条 主办方根据参与企业的申报数据确定其在行业的地位,原则上要求参与企业在资产总量、行业影响力和发展潜力等各项综合指标上不低于行业前十名.
第三章 审定推荐机构设置 第十条 "中国服装行业年度十大供应商"推荐活动成立审定委员会,审定委员会为推荐活动的领导机构,由中国服装协会科技专家委员会的专家、业界代表以及相关媒体方面的专业人士等组成.审定委员会会议决定推荐活动的所有重大问题和相关事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审定推荐规则、程序和实施方案,审定、公示并颁布审定结果和相关推介活动方案等. 第十一条 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此项活动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审定程序和办法 第十二条 申报:参加推荐活动的企业应向审定委员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各地行业协(商)会以及中国服装协会辅料专业委员会可向审委会推荐相关企业,被推荐企业也应向审定委员会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第十三条 资料审查: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和确认,确定获得参加本年度"中国服装行业十大供应商"推荐资格的企业名录. 第十四条 征信工作:对于获得推荐资格的企业,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其展开信用征集工作.信用征集工作主要采取市场调查的方式进行,并向该企业主要服务的服装企业、地方协(商)会以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信息调查和确认.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对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后提交给审定委员会. 第十五条 初审:审定委员会对获得推荐资格的企业进行综合分析和评议,从不同细分行业各选出一个企业作为"中国服装行业年度十大供应商"的候选企业. 第十六条 终审:审定委员会对获得候选资格的企业进行终审,最终确定本年度"中国服装行业十大供应商"名单.在同等条件下,审定委员会应综合统筹考虑相关细分行业中的小品类产品供应商. 第十七条 发布:对于终审产生的本年度"中国服装行业十大供应商"名单,中国服装协会将以正式文件形式在行业内予以发布,并同时发布在中国服装协会官方网站和《服装界》杂志. 第十八条 监督:凡发现参与企业的相关申报材料存在篡改、伪造或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实,取消其参与本届推荐活动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