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6-05-17 |
1120130012 孙洪力
1119940043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二一七年四月七日 致估价委托人函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我公司受贵院委托,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委托函》【(2017)朝执二评字第22号】的要求,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春荫园7号楼7层1单元7A号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估价目的:为估价委托人在受理【(2016)京0105执00096号】案中申请人陈刑天与被执行人刘侠、匡琦限公司纠纷一案中,确定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春荫园7号楼7层1单元7A号房地产于价值时点2017年3月16日在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估价对象:依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京房权证海私移字第061097号】(复印件),估价对象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春荫园7号楼7层1单元7A号,房屋所有权人为匡琦,用途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213.28平方米. 价值时点:2017年3月16日 价值类型:房地产市场价值. 估价方法:市场法、成本法. 估价结果: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与对影响估价对象价格因素的分析,经过测算,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2017年3月16日的价值: 平均单价:103679元/平方米 总价:22112657元 大写金额:贰仟贰佰壹拾壹万贰仟陆佰伍拾柒元整 (币种:人民币) 北京北方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7年4月7日目录估价师声明
1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2 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4 一.估价委托人
4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
4 三.估价目的
4 四.估价对象
4 五.价值时点
5 六.价值类型
5 七.估价原则
5 八.估价依据
7 九.估价方法
8 十.估价结果
9 十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10 十二.实地查勘期
10 十三.估价作业期
10 附件11 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项目通知书》复印件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委托函》 复印件 3.《情况说明》(朝阳区人民法院2017年3月16日来函)复印件 4.估价对象位置图 5.估价对象现场照片 6.《房屋所有权证》【京房权证海私移字第061097号】复印件 7.《不动产登记证明》【京(2016)海淀区不动产证明第0031994】 8. 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9. 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10.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资件格证书复印件 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一)我们在估价报告中对事实的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估价假设和原则限制条件的限制;
(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与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现实或潜在的利益,与估价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利害关系,也对估价对象、估价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偏见;
(四)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房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50899-2013)及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进行估价工作,撰写本估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