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开标21. 开标 21.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1.2 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1.3 开标时,应当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