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6-06-14 |
8 竞争性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代理机构: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供货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采购内容: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供货期: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承担项目的资格条件: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报价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报价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报价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报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报价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报价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