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6-06-26 |
我局召开了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会议,形成批复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评审意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能够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编写,内容全面,重点突出,评价标准正确,工程分析清楚,专题设置合理,污染治理措施基本可行.报告表经审批后,可以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辽阳铸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耐火材料技术研发、耐火材料制品制造、再生资源回收与批发.现租赁辽阳县轧钢厂所有土地及闲置房屋投资建设辽阳铸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镁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位于辽阳市辽阳县首山镇兰唐路7号,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0671O,总建筑面积6120O,生产厂房占地面积4050O,内设破碎车间,压球车间,制砖车间,电熔车间及相应配套设施等,用于生产高钙电熔镁砂、合成镁锆材料.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0万元.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50m,.距离本项目厂界300m范围内均无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选址合理,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要求后,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三、项目单位应加强环境管理,成立环保组织,设置专门环保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四、项目单位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有关大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不许新建燃煤锅炉.
六、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相应处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确保环境安全.
七、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要重新上报我局审核或审批.
八、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十、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辽阳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5月8日 主题词: 环保 建设项目 报告书 批复 抄送: 辽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辽阳县行政审批局 2019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