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6-07-03

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8 谈判有效期: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之日起90个日历日

9 服务期限:二年.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

10 供应商报价中须包含审核服务人员人工费、消耗设备费、及不可预见及一切风险等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1 采购预算:18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须知

一、适用定义: 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一) 采购人 系指大连市集中供热办公室.

(二) 供应商 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供货商.

(三) 采购代理人 系指大连万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 合同 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二、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就大连市集中供热办公室供热成本审核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本次采购的内容为:20家供热企业2011~2013年度供热成本审核服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二)服务期限:二年.

(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

(四)采购人名称:大连市集中供热办公室.

(五)付款方式:本项目按年度结算,服务期满一年,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余款即合同价款的50%待服务期满后,无任何审计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供应商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三)外地供应商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供应商办事处的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售后服务机构为供应商分公司的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非供应商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具有供应商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

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三)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四)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取费要求 4.1本项目取费依据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注册会计师执业收费标准及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会字[1994]第151号)规定标准;

4.3 审计取费结算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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