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6-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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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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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7 第四卷
7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79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GXTC-1668119 一.
招标条件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医院电梯及电梯井道改造工程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采购人为长春市二道区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人民医院电梯及电梯井道改造工程;
2.2 工程规模:两部电梯及电梯井道改造等;
项目预算63万元(规格参数详见技术要求) 2.3 建设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人民医院;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2016年11月9日开工至2017年2月7日竣工,共计9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7 售后服务:安装完成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1年,质保期1小时内到达现场,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许可证和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保养B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公司近半年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业绩要求:近年(2012年-2015年)内有类似已完成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具有承担类似本项目的业绩和具备本项目的供货能力;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7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6年10月19日-2016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卫星广场成基商务中心B座10层1002)购买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及代理商);
2.资质证书(制造商及代理商);
3.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担任过的项目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5.被授权人身份证. 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11月8日14时00分,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海航紫荆花酒店7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