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6-07-08 |
2.采购人将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磋商. 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开始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外环西路315号任港街道办事处,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评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外环西路315号任港街道办事处,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磋商响应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圆整(?4,000.00元).
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 十
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崇川区任港街道办事处;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
电话:13962980135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联系人:顾超男;
联系
电话:0513-
89011009、15152885716;
传真:0513-8551810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十
二、磋商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在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 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代理机构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
2、招标采购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代理机构.
4、供应商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发布后提出询问或是在发布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提出质疑;
未提出询问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的视作供应商接受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供应商不得在招标活动期间及招标结束后针对本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5、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拒绝参与磋商.
6、磋商文件项目需求提供的可能涉及到的工艺、材料、设备、商标、样本、技术规范、参数规格、品牌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供应商在磋商响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项目需求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二、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 江苏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信息栏(www.ccgp-jiangsu.gov.cn/pub/jszfcg/)、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部门区(县)采购公告栏(http://zfcg-bak.nantong.gov.cn/)、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www.chongchuan.gov.cn) 下载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凡涉及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及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5天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