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制定背景 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为解决改革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问题,保障国地税机构改革后,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工作有序衔接,特制发本公告.
二、公告内容 公告发布了仅涉及名称变更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件.同时,公告明确县(市、口岸)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在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修改的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三、公告生效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