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6-07-15

第四章.

4、项目技术和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 1)项目技术方案 2)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和管理计划 3)培训方案(含培训承诺中的所有培训,费用均由供应商负担) 4)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方案 5)优惠条款或承诺. 6)其他.

4、其他评审相关材料: 1)供应商应提交的各类证明资料;

2)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典型项目合同 4)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一览表(提供姓名、学历、年龄、资质证书情况、以往参加类似项目情况、在本项目中的责任等),明确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本项目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5)供应商相关荣誉证明资料;

6)其他相关材料.

七、供应商应认真检查谈判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集中采购机构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八、响应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2套,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打印.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

3、全套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4、谈判报价清晰准确,不存在影响其他供应商评分的严重错误. ?

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的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可以接受.

十、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0元整(以到账为准,拒绝以个人名义缴纳),谈判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后自行到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领取收据.

2、在谈判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谈判保证金收款收据复印件(或执原件备查),对于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予参加评审. 预算金额低于50万元(含)的项目,谈判保证金暂缓缴纳.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2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已缴纳 诚信保证金 的供应商不再另行缴纳谈判保证金,响应文件中需要提供有效的 诚信保证金 收据复印件.

3、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无息),请未成交供应商自行开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财务收据到采购中心综合科办理退款.

4、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合同签约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无息),请成交供应商自行开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财务收据到采购中心综合科办理退款.

5、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集中采购机构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后又撤回其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提交履约担保;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

第三章 响应文件密封和提交 十

一、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年月日.

3、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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