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6-07-17 |
2、资质证明文件部分应包括(以下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四,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5年度或最新的财务状况报告的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进行核对.
3、投标报价书 1)投标报价书(包括明细价格表)格式见附件七.由投标供应商自制,明细价格表合计价应等于投标项目总报价,总报价与明细价格表合计价不符时,以总报价为准,调整明细价格. 2)所有投标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单位. 3)投标价应包括: 本采购项目所需车辆价格、车辆上牌入户手续各项费用、运输(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金等验收合格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 注:本次公开招标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2万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最低投标价不能作为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保证.
(二)其它要求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必须编目录及页码,且页码必须连续.
(三)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60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为止.
六、投标保证金
(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200元.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时生成专用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供应商本单位的基本账户直接转入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收现金缴交.
(三)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未中标的供应商,其投标保证金由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原缴纳账户无息退还.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或不予退还.
1、已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没有按规定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在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3、中标供应商因本身原因提出弃标的.
4、中标供应商不按招标人规定签约的.
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一)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款之规定.
(二)供应商应填写全称(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标明各自单位名称,下同),同时加盖公章.
(三)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署.
(四)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5份.
(五)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 正本 字样.
(六)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
(七)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一)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封口处应有供应商全权代表的签字及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加盖各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应与《投标确认函》一致),并注明 开标时启封 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