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6-07-17 |
1、供应商投标文件对 CZC2016134号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2、货物的性能、配置及技术参数;
3、货物的先进性、可行性;
4、货物的稳定性、可靠性、易操作性、易维护性;
5、与 项目需求方案 的偏离度;
6、售后服务承诺;
7、培训计划;
8、交货期;
9、备品备件的供应;
10、供应商的整体实力;
11、其它承诺. 最后,综合评分,得分依据由二方面组成(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九).
1、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采用记名评分方式对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进行评分.
2、对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计分.
3、计算出各供应商的总得分,总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4、确定预中标供应商(总得分最高). 本中心和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未中标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 十
三、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的实施 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要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并对部分节能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所以投标供应商的参投产品如涉及上述产品,应按下面规定提供有关资料,否则,不予优先采购或不列入报价范围.
(一)节能产品提供资料要求(属项目配套产品且所占份额较小的,没有提供下列资料的,可列入评审范围,但将影响评委评分):节能产品须直接打印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最新一期)中该产品所在页,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标注所投产品在该页的位置.清单见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 投标供应商参投的产品如涉及:计算机设备、激光和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否则,不列入投标报价范围或按上述说明可列入评审范围但影响评委评分.
(二)环境标志产品提供资料要求:环境标志产品须直接打印最新的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中参投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标注所投产品在该页的位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上发布.
(三)中标排序的确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 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为预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优先确定预中标供应商:(1)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
同时拥有上述二项的优先.如都是(或都不是)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否则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预中标供应商. 十
四、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格式详见附件十)
(一)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人规定的地点及签收《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与采购人办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有关手续,政府采购合同由招标人进行鉴证,合同鉴证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邀请人缴交人民币1.1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2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应再缴纳人民币8800元(收款人名称: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