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6-08-05 |
二、审查核准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过审核材料、考察谈话、调查从业经历等方式,对拟任人的能力、品行和资历进行审查.
三、审核期限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申请材料】
一、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申请材料
(一)拟任职公司出具的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二)任职资格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
(三)2名推荐人的书面推荐意见,格式见附件4.还须提供推荐人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或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证明复印件.
(四)身份、学历、学位证明的复印件.
(五)资质测试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六)对于任职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从业经历,应当由相应的任职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七)最近3年曾担任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董事长、总经理的,应当提交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离任审计报告.
(八)关于不存在《办法》第十九条所列举情形的个人声明,格式见附件5. 申请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还应当提供拟任人关于独立性的声明,声明应当重点说明其本人是否存在《办法》第九条所列举的情形,格式见附件6.
二、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拟任职公司提出申请的,格式见附件1;
个人提出申请的,格式见附件2.
(二)任职资格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
(三)2名推荐人的书面推荐意见,格式见附件4,还须提供推荐人的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或经理层人员任职资格证明复印件.
(四)身份、学历、学位证明的复印件.
(五)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六)资质测试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七)对于任职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从业经历,应当由相应的任职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对于担任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的从业经历,还应当提供其任职时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的任用决议复印件.
(八)最近3年曾担任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董事长、总经理的,应当提交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离任审计报告.
(九)关于不存在《办法》第十九条所列举情形的个人声明,格式见附件5.
三、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申请材料
(一)拟任职公司出具的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二)任职资格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
(三)身份、学历、学位证明的复印件;
(四)对于任职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从业经历,应当由相应的任职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五)关于不存在《办法》第十九条所列举情形的个人声明,格式见附件5.
四、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材料
(一)拟任职公司出具的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二)任职资格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
(三)身份、学历、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