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6-08-08 |
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由专人负责认真接听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 为了帮助更多投资者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已公开的重大信息,在定期报告后或在出现重大事件时公司可以组织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路演、新闻发布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第十三条 公司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路演、新闻发布会等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为使所有投资者均有机会参与,可以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采取网上直播方式的,公司应当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发布公告,说明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时间、方式、地点、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和活动主题等. 公司在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新闻发布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开始前,应当事先确定提问的可回答范围.提问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当拒绝回答. 第十四条 公司在认为必要和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顾问咨询、策划和处理投资者关系,包括媒体关系、发展战略、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危机处理、分析师会议和业绩说明会安排等事务. 第十五条 公司授权和指派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与投资者交流,负责查看互动易网站上接收到的投资者提问,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情况及时处理互动易网站的相关信息.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网站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的分析、说明和答复.对于重要或具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动易网站以显著方式刊载.公司不得在互动易网站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充分关注互动易网站收集的信息以及其他媒体关于本公司的报道,充分重视并依法履行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信息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七条 投资者要求到公司参观、调研、采访以及参加股东大会等活动,公司实行预约制度,投资者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与公司进行预约登记.投资者向公司进行预约时,应当提供参加参观、调研、采访或会议的相关人员名单、所属单位、调研或采访的主题及提纲等内容,报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方可安排. 第十八条 投资者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公司应当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当派两人以上陪同参观,并由专人回答参观人员的提问.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中如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有权拒绝回答.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使用互联网等快捷手段,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十条 董事长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金融证券事务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承办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人员须具备以下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