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2016-08-14

1、投标供应商下载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残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请在谈判文件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响应结束后针对谈判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询问或疑问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将被拒绝,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5、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可视情组织答疑会.

二、投标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2、采购单位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对投标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经采购单位允许,投标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踏勘现场联系人:联系人:张王平,联系

电话:13962806011.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及装订

1、响应文件的组成(参见第八部分),参加响应投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牢固装订成册.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参加响应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价格标各自装订成册.特别提示:价格标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技术标之中.

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供应商应准备 叁 份完整的响应文件,其中正本 壹份,副本 贰份,并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

2、响应文件分三册密封.第一册为 资格审查文件 ,第二册为 技术标 ,第三册为 价格标 ,响应文件的第一册、第二册、第三册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 资格审查文件 、 技术标 、 价格标 .

3、投标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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