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6-08-23 |
2016年1月6日 沧州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冀财会〔2013〕52)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会计人才工作总体水平,培养高层次会计人才,更好的发挥会计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现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遵循会计人才发展规律,大力推进会计人才战略,健全体制机制,优化人才结构和布局,创新培养使用模式,形成育才、选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优势.以打造高层次会计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别、各层级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会计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中、结构优化、素质较高、富于创新、乐于奉献的高端会计人才队伍,为沧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全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分两个周期进行,每个周期为3年,共计划培养各类高端会计人才100名,每期计划培养50名.2016-2019年为第一周期.
三、培养对象选拔
(一)选拔范围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市属企业、沧州市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大中专院校.
(二)选拔对象 各有关单位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后备人员、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财务会计骨干、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或骨干注册会计师、市内高校从事财务会计学科教学和研究的教师.
(三)选拔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2、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职在岗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3、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
4、精通业务,熟悉政策,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执业判断能力;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截止2015年底45周岁),身体健康;
6、具有会计类专业硕士学位(或在读博士);
7、对获得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以及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选拔方式 采取由个人自荐申请、单位推荐和考评结合的方式,申请者或单位推荐人选按要求如实填写《沧州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申报表》(附件),并交4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连同申报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主管部门复核审查后,由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汇总后报沧州市高端会计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科),由人才培养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笔试、面试和资料审核后确定培养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