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6-08-30

7 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8 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9 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10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1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签字(盖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12 投标文件的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不能满足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的;

13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其他条款的.

(二)澄清有关问题 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修正.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规定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招标文件25.5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三)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 评标委员会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凡是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且实质性响应商务、技术服务要求的供应商,即为本项目入围供应商.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