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6-09-02

壳牌化学公司(Shell Chemical LP)声称其未直接向中国销售被调查产品,无法确认其产品有无出口至中国,因此,上述两家公司声明不参加此次调查. 2.发放和回收调查问卷. 2018年4月17日,调查机关向各利害关系方发放了《反倾销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反倾销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反倾销国外出口商或生产商调查问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准确、完整的答卷.调查机关将发放问卷的通知和问卷电子版登载在商务部网站上,任何利害关系方可在商务部网站上查阅并下载本案调查问卷.当日,调查机关还向国内申请人和报名登记公司单独发放了问卷通知,并告知美国、韩国、日本、泰国驻华使馆和欧盟驻华代表团. 在法定期限内,英力士美国公司、美国兰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参加调查名称为蓝立方运营公司)、美国维马国际有限公司、阿尔蒂斯公司、英力士欧洲公司、英力士苯酚有限公司、英力士苯酚比利时公众有限公司、韩国锦湖P&

B化学株式会社、(株)LG化学、日本三井化学株式会社、泰国PTT苯酚有限公司提交了延期申请,经审查,调查机关同意给予延期.至答卷递交截止日,英力士美国公司、美国兰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参加调查名称为蓝立方运营公司)、美国维马国际有限公司、阿尔蒂斯公司、英力士欧洲有限公司、英力士苯酚有限责任公司、英力士苯酚比利时公众有限公司、韩国锦湖P&

B化学株式会社、(株)LG化学、日本三井化学株式会社、泰国PTT苯酚有限公司、国内企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西萨化工(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石化三井化工有限公司、中国蓝星哈尔滨石化有限公司、实友化工(扬州)有限公司和惠州忠信化工有限公司以及国内进口商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向调查机关提交了答卷. 3.听取利害关系方意见. 2018年4月11日,陶氏化学公司提交了《关于进口苯酚反倾销调查案的情况说明函》. 2018年4月28日,壳牌化学公司提交了《壳牌化学公司关于为何无法参与本次苯酚反倾销调查的解释函》. 2018年6月5日,中国合成树脂协会酚醛树脂及模塑料分会提交了《合成树脂协会关于苯酚反倾销反倾销调查的评论意见》. 2018年8月23日,调查机关应约会见韩国锦湖P&

B化学株式会社代表,会议主要内容已送至公开信息查阅室. 2018年8月29日,调查机关会见中国合成树脂协会酚醛树脂及模塑料分会代表,会议主要内容已送至公开信息查阅室. 2018年9月10日,中国合成树脂协会酚醛树脂及模塑料分会提交了《关于苯酚反倾销调查的补充意见》. 2018年9月11日,锦湖P&

B化学株式会社提交了《产业损害及公共利益的意见》. 2018年9月19日,调查机关会见泰国PTT苯酚有限公司代表,会议主要内容已送至公开信息查阅室. 2018年10月10日,泰国PTT苯酚有限公司提交《苯酚反倾销调查无损害抗辩意见书》. 2018年10月17日,调查机关会见日本三井化学株式会社代表,会议主要内容已送至公开信息查阅室. 2018年10月18日,英力士欧洲公司提交《苯酚反倾销调查无损害抗辩意见书》. 2018年10月30日,申请人提交《苯酚反倾销案申请人对相关利害关系方评论意见的评论意见》. 2018年11月2日,三井化学株式会社提交《对商务部口头问题的回答》. 2018年11月6日,调查机关会见韩国(株)LG化学代表,会议主要内容已送至公开信息查阅室. 2018年11月15日,申请人提交了《关于相关国际市场丙烯、苯价格情况的说明》. 2018年11月22日,申请人提交了《关于美国异丙苯价格情况的说明》. 2018年11月26日,泰国PTT苯酚有限公司和韩国(株)LG化学提交了《关于申请人的评论意见》. 2018年12月11日,三井化学株式会社提交了《对苯酚原材料价格的补充说明和评论意见》. 2019年5月17日,申请人提交了《苯酚反倾销案申请人对日本三井相关评论意见的评论意见》. 4.初裁前实地核查.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调查机关进行了实地核查. 2018年9月10日至13日,调查机关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长春化工(江苏)有限公司进行了初裁前实地核查,相关核查材料已送至公开信息查阅室. 5.公开信息.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已将调查过程中收到和制作的本案所有公开材料及案件调查参考时间表及时送交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各利害关系方可以查找、阅览、摘抄、复印有关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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