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6-09-03 |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人办公楼1128室领取;
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