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6-09-03 |
三、认定程序
(一)组织申报 各市根据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下达的申报计划和本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下达各县(市、区)申报限额.各县(市、区)本着家庭农场自愿申报的原则,择优推荐上报.市农业局(农委)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对县(市、区)上报材料审核后,以正式文件等额推荐上报省农业厅.
(二)评审认定 省农业厅会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财政厅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各市推荐上报的省级示范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省级示范场入选名单.省级示范场入选名单在省级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由省农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公布.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三级联创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示范创建活动公平公正.
(二)严肃申报纪律.在省级示范场申报中,市、县两级农业(经管)、工商、财政部门要严格审查把关,家庭农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如发生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未经认定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经认定的取消其省级示范场资格称号,五年内不得申报.
(三)按时上报材料.以市为单位将推荐报告、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农业、工商、财政三部门公章后,连同家庭农场示范场申报书(见附件3),一并通过特快专递报省农业厅,同时报送电子文档.不单独受理家庭农场自行申报的材料.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省农业厅联系人及
电话:王娜0531-67866082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省农业厅613室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第二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计划 2.第二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推荐汇总表 3.第二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书(样表)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12月14日 附件1 第二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计划 市 申报计划(个) 济南市
13 青岛市
20 淄博市
10 枣庄市
10 东营市
10 潍坊市
20 烟台市
12 威海市
9 济宁市
12 泰安市
10 日照市
8 莱芜市
6 临沂市
18 德州市
12 聊城市
10 滨州市
10 菏泽市
10 全省
200 附件2 第二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推荐汇总表 填报单位:市 填报时间: 年月日序号 所在县 (市、区) 家庭农场全称 农场主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商登记 时间 主营业务 联系电话 附件3 第二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申报书 (样表) 申报单位: 经营范围: 家庭农场主姓名: 联系
电话: 申报时间:
一、家庭农场基本情况. ……
二、主要经营范围及经营收入. ……
三、土地流转情况及流转合同复印件. ……
四、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情况. ……
五、主要产品商标注册及订单销售情况. ……
六、经营场所及经营过程相关图片. ……
七、带农脱贫情况. ……
八、其他. …… 山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印发: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