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6-09-11 |
电话:010-5187919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东小楼317室联系人:顾隐 孙晓博 联系
电话:010―63417045
63417048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1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类别内容1项目名称 2015年第五期国税系统PC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 2015-CGEC-21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4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
5 招标人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政编码:100038)
6 采购人 各省及以下各级国税局
7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8 分包及 中标原则 以子包为基本单元,每个子包只有一个投标人中标,如果某个投标人在多个子包中综合评审均为最高分,则该投标人可同时多个子包中标.
9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2015年12月1日至12月8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
00、下午1:30―4:00,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自带U盘复制).
10 澄清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的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9日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书面告诉招标人.
11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www.ctaxccgp.gov.com.cn)
12 投标保证金 每个投标人开标时须递交投标报价百分之一(1%)的投标保证金(四舍五入,精确到千元);
投标保证金按第Ⅰ包、第Ⅱ包分别递交,即汇总第Ⅰ包、第Ⅱ包各子包投标金额计算投标保证金.
13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
14 收款人、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人:国家税务总局 开户行:建行万寿路支行;
账号:11001079300056000377-0010
15 投标文件 纸质正本1份,副本2份;
电子文档1套(包括word格式和扫描件两种形式)
1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铁道大厦3层15号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102号,联系
电话:010-51879199)
17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受投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8:00至8: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2日8:30
18 开标地点 北京铁道大厦3层15号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102号,联系
电话:010-51879199)
19 评标方法 及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
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A
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标准如下:总分100分,其中:价格45分,财务状况2分,信誉3分,政策因素2分,销售案例3分,产品性能25分,服务方案20分 (详见23.4条款).
20 签订协议 和合同 由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协议;
各采购人分别与中标供应商或授权供货商签订合同.
21 产品配送 中标供应商或授权供货商必须按批量集中采购计划、配置及各采购人的供货要求供货(具体详见《国税系统批量集中采购计划配送信息表》).中标供应商应按配送表送货到各采购人所在地,或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送货地点.
22 产品预算标准 按照财政部《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试行)》(财行[2011]78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税总发[2013]45号)规定:台式计算机价格上限标准为6000元/台,便携式计算机价格上限标准为10000元/台.财政部上述预算标准不含特殊需要的专业类办公设备.本次采购设备参考价位都控制在 财行[2011]78号 和 税总发[2013]45号 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