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 2016-09-18 |
本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通知了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本公司减资公告刊登于 年月日的《报》上(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有个人、团体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未有个人、团体对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提出异议. 本公司已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目前公司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总额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本公司足以承担债务的清偿,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可行的.我公司债权债务处理方案已征得债权人同意.全体股东承诺,若公司无法承担债务的,由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