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6-09-19 |
25 询价小组的 组成 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按照规定组成,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 评审程序 推荐评审小组组长→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询价通知书作出解释(如需)→清点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询价(对供应商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进行全面书面审查)→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需)→评比(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复核→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出具询价报告. 备案的询价通知书是询价小组开展评审工作的唯一依据,询价小组不得违背询价通知书内容进行评审,也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在上一程序未完成下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
27 报价修正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也不需要征求供应商的同意,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其修正后的价格作为供应商的报价: (1)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出现本条第(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28 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