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6-09-24 |
5.校级领导兼职教学工作,可减免三分之一的教学工作量.
(二)教师实践要求 1.专业课教师须有在行业、企业工作二年以上的经历或者近五年累计有6个月以上的专业实践,并形成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实践报告;
2.师范类学校教师参评前五年内在小学、幼儿园累计有6个月以上的本专业实践,并形成较高水平的实践报告;
3.公共基础课的教师要有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考察和调研的经历,并形成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实践报告.
(三)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 申报人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的3条,其中第
1、2条为必备条件: 1.主持过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一项以上,并经实践证明,对教育教学改革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应用价值;
2.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教学论文2篇以上,其中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3.编写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本人撰写字数在2万字以上;
或参与编写正式出版本专业教材,本人撰写字数在3万字以上;
4.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自治区或盟市级科研项目,并经自治区或盟市科技主管部门鉴定,获得专业成果三等奖以上奖项;
5.荣获自治区级以上优秀(骨干)教师或教学能手荣誉称号;
6.在科研成果转化、开发、推广及使用等方面取得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需提供证明材料);
7.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者获得本人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1项以上;
8.指导学生个人或团体在全国、全区或盟市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或全区二等奖,或盟市一等奖以上奖项;
9.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参加盟市级以上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举办的汇演、汇展或比赛获二等奖以上奖项. 第十条 讲师资格条件
(一) 教育教学工作要求 1.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必备的专业技能,了解专业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并能将新理论、新技术应用于教学实践中;
2.专业课教师应具备专业实训基地的建设能力和实践技能,公共基础课教师能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独立完成教学研究,社会咨询等其他社会工作;
3.能独立完成讲授教学计划规定的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并掌握本专业常用的设备、仪器仪表、机械等使用和维修;
4.参评前五年内授课时数不少于150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5.近五年内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生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二) 教师实践要求 1.专业课教师须具有行业、企业五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参评前五年在行业、企业、生产一线累计有6个月以上的专业实践,并形成有质量的专业实践报告;
2.师范类学校教师参评前五年在小学、幼儿园累计有6个月以上的专业实践,并形成有质量的实践报告;
3.公共基础课教师要有到行业、企业和生产一线服务进行考察和调研的经历,并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
(三)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 申报人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具备下列业绩成果中的3条,其中第
1、2条为必备条件: 1.参与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一项以上,并经实践证明,对教育教学改革有指导作用和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