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6-09-27 |
应用研究通常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或知识的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某一具体的、预定的实际目的确定新的方法(原理)或途径,主要包括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后续试验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等.其中包括计算机软件成果. 1.成果名称:课题在批准立项时的名称,根据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也可按照鉴定(评价)报告上的名称填写. 2.第一完成单位:排序位列第一位的成果完成单位. 3.研究起始日期:是指该项成果开始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应与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上的立项日期相同,只填写年份和月份. 4.研究终止日期:是指该项成果完成研究或开发的时间,只填写年份和月份. 5.推荐单位:将该项成果推荐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的单位. 6.批准登记单位:地方、部门科技成果管理机构. 7.批准登记号:成果登记时由成果登记批准单位赋予并填写,按如下格式填写: XXX(地方、部门代码,三位)+XXXX(年份,四位)+ Y(应用技术类成果标志,1位)+XXXX(流水号,四位),共12位. 填报说明
一、登记目的 通过科技成果登记,对科技成果进行统计工作,掌握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成果应用状况,避免重复立项,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为科技宏观管理服务.
二、登记原则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应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根据属地化原则或行业管理原则向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第一完成单位牵头申请登记.
三、登记范围 通过鉴定、验收、行业准入、评估等方式评价或已获得知识产权,并且不涉及国家秘密的应用技术成果应当申请登记. 凡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登记条件 1.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2.在技术上具有创造性,并已实际应用,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和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应用技术成果.
五、填报要求 1.登记表必须加盖批准登记单位公章. 2.要按填写说明的规定认真填报. 3.字迹工整,用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填写,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用汉字. 4.填报时,如果数字为
0 ,须填
0 ;
如某项指标值不详,填 ― . 5.除特别说明可复选外,一律为单项选择(打勾). 填写说明
一、成果概况 1.成果名称:课题批准立项时的名称,根据计划任务书、合同(协议)书,由成果完成单位填写. 2.关键词:最多填写3个. 3.成果体现形式:根据成果体现形式分别在两栏中填写,标准形式按最高级填写. 4.成果所处阶段:按评价时成果实际所处阶段择一填写. 初期阶段:指实验室、小试等初期阶段的研究成果. 中期阶段:指新产品、新工艺、新生产过程直接用于生产前,为从技术上进一步改进产品、工艺或生产过程而进行的中间试验(中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