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6-09-28 |
一、定额内市场人工单价信息,是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办理工程结算的参考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执行.
二、本定额内市场人工单价信息,适用于2019年第一季度期间在建的定额计价工程.
三、如合同约定执行人工费单价下限的,分别在新建造〔2013〕2号文件的基础上,参考下列标准进行调整:
(一)建筑工程人工费单价调增8.56元/定额工日,即调增为89.97元/定额工日;
(二)安装工程人工费单价调增8.76元/定额工日,即调增为92.03元/定额工日;
(三)装饰装修工程人工费单价调增9.42元/定额工日,即调增为98.97元/定额工日;
(四)抗震加固工程参照执行.
四、执行市政、城市轨道交通、仿古建筑及园林、房屋修缮定额的工程,分别在新建造〔2013〕2号文件的基础上土建工程人工费单价调增8.56元/定额工日(即调增为89.97元/定额工日)、安装工程人工费单价调增8.76元/定额工日(即调增为92.03元/定额工日).
五、定额内市场人工单价的调整是对定额人工单价找差,调增部分单独列项,只计税金,不计取其它费用.
六、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按合同约定执行,已经完成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不再调整.
七、本通知由乌鲁木齐市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敏 联系
电话:4630797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