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6-10-07 |
四、推荐评选条件 市劳动模范必须是热爱祖国,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做好 三篇大文章 、贯彻落实全市产业和经济发展的 三项核心任务 ,加快全市十二个重点产业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品德高尚,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完成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推动大众创业打造新引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节约能源和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建立低碳产业体系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促进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科技、文化、身体素质等方面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坚持以人为本,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自主创业、扩大就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严格执行标准化制造,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打造优质产品,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品牌效应上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苦、脏、累、险等岗位上埋头苦干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二)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推荐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人选应按照党(工会)组织隶属关系以属地为主推荐.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推荐.
(一)推荐人选必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居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在本地区、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逐级审核上报.被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的,须经纪检、监察、卫生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被推荐人选是企业负责人的,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人社、安监、环保、卫生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国有企业负责人还须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签署意见,私营企业负责人还须征求当地统战部门和工商联意见.
(二)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3月7日前将拟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各类人员比例报市第三十二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经初审同意后,在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公示.
(三)经初审通过并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复审材料,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于3月14日前报市第三十二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后,在齐齐哈尔日报、市政府网站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市第三十二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报市委、市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