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6-10-07 |
(三)在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至少有一次通过西江干线船闸的过闸记录(以船闸管理部门的数据或海事签证记录为准);
(四)在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可的船厂拆解. 通过西江干线船闸小吨位船拆解的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单船补贴金额=补贴基数*船舶总吨*船龄系数*船舶类型系数. 其中,补贴基数为0.1万元;
船舶总吨按船舶检验证书核定为准;
船龄系数按船舶拆解办理船舶所有权注销手续时的实际船龄对应《过闸小吨位拆解船舶船龄系数表》(附1)确定;
船舶类型系数,干散货船(含多用途船、杂货船)为1,干货驳船为0.6,液货驳船为0.9,集装箱船、滚装船、客船、液货危险品船为1.5. 改造或拆解单壳油船、单壳化学品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按第十一条规定标准申请补贴:
(一)船舶种类为单壳化学品船或600载重吨(含)以上的单壳油船;
(二)船舶持有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船舶检验、船舶登记、船舶营运等证书;
(三)船舶经营范围在 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 水域内(以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定为准);
(四)在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可的船厂拆解,或按照现行船舶检验法规规范要求改造为双壳船(仅限船龄小于等于15年的单壳化学品船或600载重吨及以上的单壳油船)并经船检机构检验合格. 改造或拆解单壳油船、单壳化学品船的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拆解补贴. 单壳油船、单壳化学品船拆解补贴标准按本办法第九条的方式计算.
(二)改造补贴. 单船补贴金额=单位吨位补贴额*船舶总吨 其中,单位吨位补贴额为0.06万元/总吨;
船舶总吨按改造前船舶检验证书核定为准. 对现有船舶进行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按第十三条规定标准申请补贴:
(一)船舶种类为2011年9月1日前建造的运输船舶,且船舶总吨位在400总吨及以上或核定载运船上人员15人以上;
(二)船舶持有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船舶检验、船舶登记、船舶营运等证书;
(三)船舶经营范围在 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 水域内(以船舶营业运输证核定为准);
(四)改造前船舶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的要求;
(五)按照现行法规规范的要求,在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可的船厂改造,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或生活污水贮存舱(柜),并经船检机构检验合格. 现有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
(一)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1.客船:单船补贴金额=补贴基数+单位客位补贴额*船舶载客定额 其中,补贴基数为9万元;
单位客位补贴额为0.11万元/客位;
船舶载客定额按船舶检验证书核定为准. 2.货船:1000总吨以下单船补贴金额为3万元;
1000总吨及以上至未满2000总吨单船补贴金额为4万元;
2000总吨及以上单船补贴金额为5万元.
(二)加装生活污水贮存舱(柜). 1000总吨以下单船补贴金额为1.5万元;
1000总吨及以上至未满2000总吨单船补贴金额为2万元;
2000总吨及以上单船补贴金额为2.5万元. 拆解老旧运输船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按第十五条规定标准申请补贴:
(一)船舶种类为运输船舶.货运船舶船龄在15年以上30年(含)以下,其中黑龙江水系的船舶船龄为15年以上36年(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