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6-10-07

(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依托村 两委 ,全面实施农村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作为农村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在重点监管对象、重点区域和村委会张贴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农村居民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将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社会信用平台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引导和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生产经营.(负责单位:区农林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

(五)开展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加大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教育培训,曝光一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典型案例,营造诚实守信氛围.组织开展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活动,提升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负责单位:区水电局、区农林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

四、实施步骤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坚持边整治与边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整改相结合,集中监管力量和时间,认真扎实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8年12月20日前) 区公安分局、区水电局、区农林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供销社等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迅速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2月下旬到1月底)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围绕食品生产经营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开展大检查、大清理、大追查、大培训,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行动.

(三)检查督促阶段(2019年1月中旬) 区政府将派出工作检查组,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专项整治成果进行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2月) 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有效监管模式,在全区范围内宣传推广,推动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协调工作.各镇(街道)、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联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落实农村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监管责任,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采取重点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务求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

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建立整治信息报送制度,于2018年12月26日、2019年1月10日、1月16日前向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报送阶段性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2019年1月24日前报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 附件:1. 柯桥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柯桥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柯桥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吴晓炯 副组长:徐枝华 区府办 徐伟民 区公安分局 邱松定 区水电局 陈广见 区农林局 谭科区商务局 寿志平 区市场监管局 金强区供销社 陈广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红良(区公安分局)、蒋建龙(区水电局)、丁国平(区农林局)、徐建忠(区商务局)、朱月锋(区市场监管局)、尹月芳(区供销社)为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成员若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更替. 附件2 柯桥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时间: 年月日序号 类别单位数量1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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